常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85-6903-6713

现金收款凭证的复核

编辑:常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2-12-06

现金收款凭证是会计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入业务的依据。长沙仁和会计培训班认为:出纳人员在办理每一笔现金收入前,都必须首先复核现金收款凭证,按照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及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复核以下内容:

1、现金收款凭证的填写日期是否正确。现金收款凭证的填写日期应为编制收款凭证的当天,不得提前或推后。

2、现金收款凭证的编号是否正确。主要是复核凭证是否按本单位规定的分类编号方法连续编号,如有重号、漏号或不按日期顺序编号等情况,应将收款凭证退回制证人员,予以更正或重新填写。

3、现金收款凭证记录的内容是否真实、合法、正确,其摘要栏的内容与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。

4、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。如果发现科目使用错误或记账方向错误等情况,应立即退回制证人员,要求更正。

5、复核收款凭证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一致。

6、复核收款凭证“附单据”栏的张数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相符。

7、收款凭证的出纳、制证、稽核、记账、会计主管栏目是否签名或盖章。如有漏签,要补签后再收款。

上一篇:所得税损益类科目注意事项

下一篇:会计档案销毁时的顺序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85-6903-6713
  • 咨询老师:李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85-6903-6713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