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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

编辑:常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06-26

一: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企业所得税上何时确认收入?答: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: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,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。

相关知识问答:

二: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,企业所得税上何时确认收入?答: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: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,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。

三:企业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销毁的货物,是否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?答:非正常损失购进的货物,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非正常损失,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、丢失、霉烂变质的损失。企业因产品质量原因或者产品滞销过期而主动销毁的货物,不属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、丢失、霉烂变质的损失,对应的进项税额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。

四:销货退回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?答: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,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。

五:企业预收了货款,之后给对方发出商品,收入是在发出商品的时候确认吗?答: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,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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