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出纳交接后有关事宜
编辑:常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5-12-01
常德会计培训学校分享会计出纳交接后有关事宜
①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,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,要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、交接日期、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、姓名、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;
②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,不得擅自另立账簿,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,内容完整;
③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,交接双方各持一份,存档一份。
常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:http://370.qxqyw.com/

.png)
